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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首页 机构简介 政务公开 工作职责 政策法规 学习园地

一、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统一。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秉公办事,做到廉洁自律。不假公济私,不营私舞弊,不收受贿赂,杜绝“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   三、勤政高效,提供热情服务。处理公务做到准确、及时、高效;待人热情,语言文明,仪表端庄,着装质朴、整洁。   台站审批和频率指配时限要求:   *超短波频段7日内批复。   *短波及微波频段上报(资料齐全)不超过3天。   *受理干扰审告要做到件件有回音,干扰查处时限不超过15天。

工作职责

    综合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组织完成本办内部组织工作、行政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办公室内部各处(站)工作的综合协调;协助办领导处理好日常行政事务;
  二、组织研究本办综合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撰写计划、请示、总结、报告、宣传等文秘材料;
  三、负责办公室的组织、人事、政治教育、宣传报道、工会、保密、文印、接待、专管员培训、考勤等工
作的组织与实施;
  四、负责办公室的财务、车辆、生活、住房、办公设施、固定资产、行政等工作的管理,并负责医疗卫生
、计划生育等工作的落实;
  五、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业 务 工 作 职 责
  一、负责承办审查赤峰市范围内各类无线电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无线电台执照。
  二、负责赤峰市无线电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行业管理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的审查。
  三、负责审批无线电寻呼企业(公众网、专用网)的申办,签发无线电寻呼许可证。
  四、负责核准无线电通信设备的进口。
  五、负责协调处理赤峰市范围内的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无 线 电 管 理 监 测 站 职 责
    一、负责对本市使用的无线电设备进行例行检查;
    二、负责对市内无线电通讯市场的检查,查处违章经营;
    三、负责查处本市无线电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销售、使用方面的各种违章、违法事件;
    四、文明执法、依法办事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五、负责受理无线电干扰投诉,找出干扰源、排除干扰;
    六、负责受理无线电设备生产检测申请、核发检测报告;
    七、负责各种违章的处理;
    八、负责监测站资料的收发、分类、归档工作;
    九、负责协调处理监测站各部门的工作;
    十、按办公室的部署,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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