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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电信分公司宣传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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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无线电管理法规 和规章、促进电信业健康发展
赤峰市电信分公司
总经理
张海民 遵守无线电管理法规,规章是我们无线电设台单位应尽的义务,维护空中电磁波秩序更是我们设台单位的责任。 值此《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办法》发布实施之际,我谨代表赤峰市电信分公司表示热烈祝贺。 赤峰市电信分公司是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电信分公司在赤峰设立的分公司,是中国电信网络的延伸、服务的延伸和品牌的延伸,在赤峰地区继续拥有中国电信的优良商誉和无形资产。在赤峰地区经营集团业务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以及经集团公司批准后由通信行业监督部门批准的区域性电信业务,拥有和使用“中国电信”的服务商标。赤峰市电信分公司作为赤峰市通信行业的后进入者,自2003年6月运营以来,一直秉承“用户至上、用心服务”的理念,认真实践以市场为向导,以客户为中心的运营模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到了广大用户的认可和信赖。赤峰市电信分公司运营一年来,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电信分公司的领导下,在赤峰市各级党政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实现了当年挂牌、当年基本形成网络、当年进入市场、当年见到效益的高速起步,圆满完成了北方电信事业部、区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和本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确立的各项目标。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赤峰市电信分公司将认真遵守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办法》在内的各项政策、法规,自觉地服从与配合政府部门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与其他电信运营商一道,共同创造一个公平、有序、合作、竞争的市场环境,共同推进赤峰市国民经济和信息化建设,为促进赤峰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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