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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办法知识问答
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具体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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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0471---2263538
0476---833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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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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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设置的行政许可
1、无线电频率指配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八条、二十二条,《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七条。
2、台(站)设置审批
设定依据:《条例》第八、第十三条,《办法》第八条。
3、制式无线电台(站)强制备案
设定依据:《条例》第十四条。
4、无线电台(站)呼号审批
设定依据:《条例》第八、第十七条。
5、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核准
设定依据:《条例》第二十九条及《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办法》第二十一条。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
1、无线电管制的批准
设定依据:《条例》第二十四条。
2、三高地点产权单位的前置备案
设定依据:《条例》第八条第四款,《高楼高塔高山设置无线电寻呼发射基站管理规定》,《办法》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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